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推动机构编制监督与巡察工作一体联动

时间:2024-06-17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聚焦拓宽机构编制监督渠道、优化机构编制协作监督模式,出台机构编制监督与巡察联动工作规程,形成贯通协同、成果共享的监督执纪合力。

  加强优势互补联动。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等6项内容纳入联动监督范围,统一监督内容、原则方式和问题认定口径,增强联动监督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由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编办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坚持同步监督、相互配合,有效联动年度机构编制质效评估计划与巡察计划,推动巡察“政治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优势互补,寻求监督“最大公约数”和效果“最大公倍数”。今年已将5家单位纳入年度联动监督计划,启动进点检查3家。

  加强信息互通联动。在巡察工作进驻前,巡察组和区委编办就被巡察单位、进度安排、被巡察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和问题等关键材料进行巡前会商。区委编办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并向巡察组提出需要重点关注问题及建议;区委编办在机构编制专项督查中,发现属于巡察组监督职责范围内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问题的,可发起联合检查,拓展延伸被检查单位和内容;区委编办收到巡察办移交问题的,5日内核查并反馈意见建议。双方适时开展信息交流会,增强联动监督实效性和精准度。

  加强结果应用联动。构建“发现问题+反馈处置+跟踪整改+‘回头看’”监督闭环,强化联动监督结果运用。按实际情况分类处置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反馈并要求单位即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清单,全程跟踪对账销号,相关问题视情写入巡察报告,整改情况纳入部门机构编制质效评估报告;突出问题提请区委区政府纳入“七张问题清单”。增强问题单位整改情况事后监督,完成整改前原则上不予受理涉及部门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上一轮巡察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必查内容纳入专项监督范围,增强被监督单位“整到边、改到底”行动自觉。(拟稿人:陈美美)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