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50问(七)
时间:2024-03-01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1.什么是机构编制核查?
答:指对机构编制资源的实际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核实、检查、分析和规范的活动。机构编制核查由各级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部署,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32.什么是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
答:《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7〕1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自查,梳理核查、专项检查和举报受理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结合巡视、审计结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问题整改台账要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定期对账。列入台账的问题,要逐项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及时销号。
33.什么是监督问责?
答:指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各级编委及其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责任的过程。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级编委及其办公室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机构编制工作中失职失责、应当问责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34.什么是约谈?
答:指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责任人,当面指出相关问题、开展纪律提醒、整改提出要求的一种处理措施。约谈是机构编制部门对违规情节轻微或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违规单位责任人采取的处理措施。责任人既可以是违规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承担机构编制工作的内设机构负责人。约谈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约谈建议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提出,约谈建议的内容包括约谈对象、约谈事由、约谈依据,以及被约谈方的主要问题等,报本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约谈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约谈记录,并归入相关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查处案卷。
35.什么是责令说明情况?
答:指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采取的要求其书面说明违规行为的发生背景、决策过程、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的处理措施。责令说明情况适用于违规情节较轻、整改情况不完备的情形,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机构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实施。作出责令说明情况的决定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机构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