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1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行政许可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
2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3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4
行政处罚
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处罚
5
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处罚
6
违反规定接收、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7
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处罚
8
不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处罚
9
抽逃开办资金的处罚
10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的处罚
11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核准登记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