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强区放权改革再出新招 推动事权全链条下放

时间:2018-01-16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开始,深圳以深化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强区放权改革,重点下放政府投资、规划国土、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管理等领域100余项核心事权改革实施一年多来,较大程度地解决了市区权责不对等、事权与资源配置不协调等问题。区级履职能力明显加强,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如最早推进改革的罗湖区,城市更新由四级审批精简为两级审批,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将多个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审批环节由25个压缩为12个,审批时限由3年压缩为1年内。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事权下放的整体性、衔接性、连贯性,市政府于2017109日印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深圳市强区放权改革下放事权清单的通知》(深府规〔20174号),再次下放36项事权,并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强化监管、规划、政策并加强对区的指导监督,密切跟踪下放事权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照“谁下放、谁指导”的原则,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指导、协助各区做好承接、实施工作。同时,要求市区及时做好权责清单系统的调整工作,进一步整合审批事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相结合,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新一轮事权下放,将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提升事权衔接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切实减少事权衔接的“真空期”和“盲点区”,通过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使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