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市区巡察机构 实现巡察全覆盖

时间:2018-02-06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央和省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建设,完善巡察体制机制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市编委研究推进巡察体制改革,做到横向巡察全覆盖,纵向巡察要延伸。改革具体举措包括:一是设立市、区党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并配备专门的编制的领导职数。市委巡察办设在市纪委,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二是设置5个市委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局级干部担任;三是区参照市里做法,10个区(新区)成立正处级区委巡察办,主任由区纪委常委兼任,同时各区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工作人员,组建若干个巡察组。

深圳推进巡察体制改革,加强市、区巡察机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有关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促进基层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有利于畅通基层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