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时间:2018-02-06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中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有关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市编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坚持将组建市监察委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举措,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核心位置,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此项工作,对市区检察院机关、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保证情况清楚。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并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监察体制改革经验,多次与市纪委就市监察委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具体问题进行商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20171227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同意,我市设立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撤销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及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含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市监察委员会。    

下一步,市编办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相关体制,努力为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