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我市积极创新高中园管理体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时间:2022-08-05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解决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实现先行示范区“学有优教”目标,我市积极探索在土地资源紧约束条件下集约设立优质高中的新型办学模式,创新高中园管理体制机制,打造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高地。(一)统一建设,资源共享。在龙岗、坪山、光明、深汕集中建设4所高中园,每个高中园内设置3所普通高中、1所综合高中,园内体育场馆、图书馆、普通教室、食堂等公共设施按照新建特色高中标准实行统一建设,园内各校共享共管,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益。目前,龙岗、坪山、光明高中园内的9所普通高中已正式成立,将于9月份开学;综合高中及深汕高中园内学校计划于明年建成。(二)特色办学,集团管理。高中园内的高中按独立法人设置,拥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确保各学校可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同时,为充分发挥名校带动引领作用,促进新建学校快速成长,明确4个高中园内的学校分别由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和深圳市高级中学4所市属学校承办,纳入承办校集团管理,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三)厘清权责,健全机制。明晰市教育局、承办校、高中园高中三者权责,构建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各高中园的规划、建设,统筹高中园办学方案,负责各校领导班子任命和管理、预算和决算管理,指导各校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招生管理、教师招聘等工作。各承办校负责对所属高中园进行统筹管理和指导,审议高中园“三重一大”事项,协助高中园各校组建管理团队等。高中园高中承担具体教育教学任务,开展示范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活动。(四)强化统筹,保障运行。明确各承办校要组织制定高中园办学方案、管理章程,规范高中园各校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责、权、利,协调园内公共场馆使用、教师培训、学生活动等,统筹安排园内的硬软件设备,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