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草案
时间:2015-07-06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协调并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各部门市、区事权划分;审核和调整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分配和调整市、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以及其他专项编制;统筹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并审查市政府部门拟订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办法,指导并规范行政服务的提供和实施;指导区政府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编制数47人,实有人数45人;退休人员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编办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和打造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继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突出抓好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存量优化、流程再造和效能提升等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机构职能法定化,深入完善大部门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为深圳争当推进“四个全面”的尖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部分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编办部门预算收入1,371.47万元,比2014年增加152.25万元,增长12.49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 1,371.47万元。收入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编办预算支出1,371.47万元,比2014年增加152.25万元,增长12.49%。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编办本级1,371.47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736.23万元、公用支出 260.0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88万元;项目支出220.35万元。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
第三部分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预算1,371.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36.23万元、公用支出26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88万元、项目支出220.35万元。
(一) 人员支出736.2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 公用支出 260.0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 项目支出220.35万元,具体包括:
1. 机构编制事务管理业务52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改革委托业务、编制业务管理、会议、调研等。
2. 机构编制改革业务46.44万元,主要用于编制调研以及其他编制改革业务。
3. 综合管理业务18.5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新。
4. 信息管理业务9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日常维护 ;根据《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2014〕1号文)的要求,进行网上实名制管理 ;建设事业单位信用平台项目。
5. 其他严控项目13.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及弥补公车运行费。
第四部分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编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60.9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36.54万元,指标剩余 24.36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本单位2015年无“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市编办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7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6.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2万元,比2014年减少1.83万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兄弟单位。减少原因: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压缩经费。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8.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8.37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5.13万元。实际车辆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等工作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开支。减少原因:公务用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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