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50问(九)

时间:2024-03-29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1.对违规单位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情形有哪些?

  答:违反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处理措施后仍拖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问责的其他情形。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42.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违规单位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3.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违规单位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4.什么是“12310”举报电话?

  答:指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受理举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专用电话,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必要措施。

  2005年,为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了全国统一的机构编制举报电话“12310”,受理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人如需向本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报,可直接拨打12310;如向异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报,可在拨打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12310”举报受理一般要经过接听、受理、立项报批、办理、审核、反馈、办结、反馈等具体工作流程,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

  45.“12310”举报平台受理哪些违规问题的举报?

  答:(一)超编进人的;(二)擅自设立机构或者提高机构级别的;(三)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四)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五)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七)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八)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九)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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